关于避免重复提交动物实验伦理审查申请的工作建议
发布人:黄铭倩
发布日期:2026-07-07
各位老师、同学:
为落实实验动物3R原则,规范伦理审查流程,避免重复申报,现就同一课题下多次动物实验伦理审查申请和批件使用的注意事项建议如下:
一、同一课题可沿用已有伦理批件
同一课题下,若多次实验的实验方案、动物操作、检测指标等核心内容与原伦理申报一致,且累计使用动物总数未超出原批准数量,可直接沿用原伦理批件,无需每次实验重新申请,使用同一伦理审批号即可。
二、需重新提交伦理审查的情形
如出现以下情况,原有伦理批件不再适用,需重新提交伦理审查:
(1)累计实验动物使用量超出原批准数量;
(2)实验方案发生重大调整(如分组、造模、流程、手术方式、术后护理、饲养条件等关键内容变更)。
重新申报时,可复制原申请内容,仅修改变动部分,无需完整重填。
三、特别说明
请务必确保实际开展的实验内容与伦理批件载明信息保持一致,避免在学术规范检查或伦理监督中出现“张冠李戴”情况。若实验内容与伦理批件不符,将视为未取得伦理审查的动物实验,相关责任由课题组自行承担。
请各课题组对照执行,确保合规开展动物实验。
中山大学实验动物中心
2026年7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