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动物中心关于收集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备案病原的通知
发布人:黄铭倩
发布日期:2026-09-10
为进一步强化学校“双一流”建设的条件支撑,支持学校相关单位病原微生物和生物安全相关科研工作的开展,更好地服务广大师生,中心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将进行病原微生物补充备案申请。请有实验需求的课题组将《备案病原信息收集表》、《病原微生物风险评估信息报告》、《病原微生物安全数据单》以压缩包形式(命名为XX课题组-备案病原XXX)发送至中心林毓茵老师邮箱(linyy227@mail.sysu.edu.cn)处进行汇总备案。
注意:此次备案仅接受中心已备案范围之外,且在《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目录》中第三、四类病原的补录申请。本次补充收集病原40种(按报名顺序添加),收集期限一个月(2026年10月10日截止)。
附件1:前次备案范围
附件2:人间传染病原微生物目录
附件3:备案病原信息收集表
附件4:病原微生物风险评估信息报告模板
附件5:病原微生物风险评估信息报告
附件6:病原微生物安全数据单
中山大学实验动物中心
2026年9月10日
(联系人:林毓茵老师,0755-23260115转6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