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实验动物中心《实验动物准入制度》
(2025年7月3日更新发布)
为规范实验动物进入本中心动物设施,加强实验动物来源管理和质量控制,为我校生物医学研究提供规范、专业的动物实验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原则
在满足实验动物管理原则的前提下最大程度为教学、科研提供支撑和便利。原则上,拟进入设施的实验动物必须具备合格证明,同时满足各区域的实验动物准入要求。
二、动物合格证明材料及要求
动物合格证明材料包括:(1)实验动物质量合格证明;(2)实验动物商品销售清单;(3)实验动物货物的送货单/签收单;(4)实验动物质量检测报告,报告的检测日期为近3-6个月内,检测项目包含实验动物国家标准要求的相应等级动物病原检测项目,且结果均为合格;(5)境外来源实验动物应提供国外机构的兽医报告,标明病原检测项目及结果;(6)境外来源实验动物需要提供海关认可的入关隔离检疫场所的隔离检疫报告。
材料(1)必须具备,材料(2)和(3)原则上与材料(1)同时提供。材料(4)根据各区域管理人员的要求提供。境外来源动物还应提供材料(5)和材料(6)。
三、屏障环境繁育区的实验动物准入
繁育区主要用于实验动物繁育(此处实验动物专指大、小鼠,特别是基因修饰的大、小鼠),某些特殊动物实验也允许在繁育区开展,但需获得中心同意。目前,本中心屏障环境繁育区有:
广州分中心北校园——39号楼二楼A2区(北A2区,小鼠);
广州分中心北校园——何母楼三楼E区(北E区,小鼠);
广州分中心北校园——何母楼二楼G区(北G区,大鼠);
广州分中心东校园——实验动物大楼B区(东B区,小鼠);
广州分中心东校园——实验动物大楼E区(东E区,小鼠);
深圳分中心——医学园3栋E3座E3-F4区(E3-F4区,小鼠)。
1. 所有拟进入屏障环境繁育区的实验动物需具备完整、规范的合格证明材料。
2. 常规动物(含突变系)进入屏障环境繁育区:
(1)根据专家委员会论证意见及中心对动物供应商的暗检数据,来自于北京维通利华实验动物技术有限公司、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省医学实验动物中心、广东药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珠海百试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中山大学实验动物中心生产区、赛业(苏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常规SPF 级实验动物,在查验合格(包括材料齐全、包装完整、运输符合要求等)的情况下,需进入隔离包或IVC进行动物质量检测(收集粪便检测病原),检测费用需实验者自付,检测时间约15个工作日。动物检测合格后方可转入屏障环境饲养室,检测不合格动物应立即退出动物实验室。
(2)非上述来源的实验动物,原则上均需要进入隔离包或IVC进行动物质量检测(预留5%动物活检),检测费用需实验者自付,检测时间约15个工作日。动物检测合格后方可转入屏障环境饲养室,检测不合格动物应立即退出动物实验室。
3. 基因修饰动物进入屏障环境繁育区:
原则上,基因修饰动物均需通过生物净化方式进入屏障环境繁育区。请登录中山大学实验动物中心管理系统https://lac-sz.sysu.edu.cn/(模式动物平台→技术服务预约)申请执行生物净化。
对于有特殊原因无法进行生物净化或实验者要求不进行生物净化的,须向实验动物中心申请并说明相关情况,动物中心审核同意后,可在检疫室完成实验动物质量检测。实验动物质量检测的方式是活体检测(请申请者预留5%动物用于活检),检测费用需实验者自付,检测时间约15个工作日。动物检测合格后方可转入屏障环境饲养室,检测不合格动物应立即退出检疫室。
一般情况下,实验者应严格遵守上述生物净化或活体检测的相关规定。无法生物净化、且数量太少实验者要求不对基因修饰动物进行采样活体检测的,可以考虑替代方案进行活体检测:(1)境外来源的实验动物,运输和入境检疫时间较长,实验者在购买境外实验动物时,要求供应商每笼放入1-2只常规品系野生型动物,在运输及检疫的全程,野生型动物与引进的基因修饰动物同笼(预计同笼时间1-2个月),可对同笼野生型动物进行活体检测,检测结果作为同批次动物质量控制依据;(2)国内来源的实验动物,运输时间短,如果采用替代方案进行活体检测,则要求野生型动物与基因修饰动物在中心检疫室隔离包内共饲养30天后,对同笼野生型动物进行活体检测,检测结果作为同批次动物质量控制依据。
4.中心屏障环境繁育区之间实验动物转移与准入
本中心五个繁育区(东B区、东E区、北A2区、北E区、E3-F4区)的实验动物可以在这五个区域之间相互转移,转移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实验动物包装和“点对点”运输管理。考虑到本中心繁育区实验动物前期已完成生物净化/活体检测,并有哨兵鼠监测,跨区转移时只需在转入区域的检疫室进行实验动物常规检验检疫,并按照要求收集粪便检测常见病原,检测费用实验者自付,检测时间约15个工作日。动物检测合格后方可转入屏障环境饲养室,检测不合格动物应立即退出动物实验室。
四、屏障环境实验区的实验动物准入
实验区只能开展动物实验,不能进行实验动物的繁育。目前,本中心的屏障环境实验区有:
广州分中心北校园——39号楼二楼A1区(北A1区,接收小鼠);39号楼B区(北B区,接收大鼠和免疫缺陷小鼠)。
广州分中心北校园——40号楼D区(北D区,接收小鼠)。
广州分中心北校园——何母楼二楼F区(北F区,接收小鼠);何母楼二楼G区(北G区,接收大鼠);何母楼一楼H区(北H区,接收小鼠)
广州分中心东校园——实验动物大楼C区(东C区,接收大鼠和小鼠);
深圳分中心——医学园3栋E3座E3-F3区(E3-F3区,接收大鼠和小鼠)。
1. 所有拟进入屏障环境实验区的实验动物需具备完整、规范的合格证明材料。
2. 为方便科研工作,屏障环境实验区实行“边检疫、边实验、重防范”的管理制度。
3. 来自于北京维通利华实验动物技术有限公司、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省医学实验动物中心、广东药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珠海百试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中山大学实验动物中心生产区、赛业(苏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常规SPF 级小鼠(含来自于生产区、有质量合格证的突变系/基因修饰动物)以及中山大学实验动物中心繁育区的基因修饰小鼠,在查验合格的情况下,可进入屏障环境实验区检疫室或者饲养室进行为期3-7天的常规检验检疫,原则上不再进行病原检测。为了监督来源于上述机构/中心生产区/中心繁育区的实验动物质量,质控部门需对进入实验区检疫室或者饲养室的实验动物进行抽检,每个机构/生产区/繁育区抽检次数不少于3次/年,抽检的方式采用进入屏障环境24小时内的粪便采样,进行常见病原检测,检测费用中心自付,检测结果用于中心的质控参考,检测证实为不合格的动物,请按照实验动物污染管理(参见本部分的第5点)。
4. 原则上,本中心屏障环境实验区不接收上述7家机构之外的SPF级小鼠。如果是非上述7家机构来源的SPF小鼠,在查验合格(包括材料齐全、包装完整、运输符合要求等)的情况下,须进入检疫室的隔离包或IVC进行动物质量检测,预留5%动物活检,检测费用需实验者自付,检测时间约15个工作日。动物检测合格后方可转入屏障环境饲养室开展实验,检测不合格动物应立即退出检疫室。
5. 检测报告显示不合格动物,如携带条件致病菌,则应将此批小鼠来源记录在案,并将相关情况通报给实验者,同时严密观察小鼠情况,直至完成实验;如果是MHV等烈性动物传染病,应立即将此批动物撤离屏障环境,对屏障设施和物品进行严格消杀,对同房间动物进行严密质量控制和病原检测,同时将此批小鼠来源记录在案,将相关情况报告给实验者,一年内禁止相同来源的实验动物进入本中心的任何动物设施。
6. 如果实验动物为SPF大鼠,重点是加强对动物来源的控制,加强对供应商的暗检,加强对实验中大鼠的抽检,加强防范野鼠与饲料、垫料、环境的接触。在查验合格的情况下,SPF大鼠在检疫室或饲养室观察3-7天,进行常规检疫,如无异常,则继续开展实验。
7. 具有特殊情况的实验动物需要进入屏障环境实验区:如实验动物不能通过上述所有途径进入屏障环境实验区,则需要实验者提出申请,陈述理由,由中山大学IACUC成员共同商议决定,需要2/3成员同意才可以进入屏障环境实验区。
五、普通环境实验区的实验动物准入
普通环境实验区只能用于普通级以上动物的实验和暂养,不能进行繁育。目前,本中心的普通环境实验区有:
广州分中心北校园——39号楼C区(北C区,接收豚鼠、兔、犬、猪等);
广州分中心东校园——实验动物大楼D区(东D区,接收豚鼠、兔、犬、猪等);
深圳分中心——医学园3栋E4座E4-F1(E3-F2区,接收豚鼠、兔);
深圳分中心——医学园3栋E3座E3-F2区(E3-F2区,接收犬、猪、猴)。
1. 所有拟进入普通环境实验区的实验动物需具备完整、规范的合格证明材料。
2. 来源合格的动物:在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实验动物可进入普通环境饲养室内,原地进行常规检疫,检疫期为 7 天,检疫合格后方可进行实验操作。检疫期内若出现动物异常情况则需隔离检疫,隔离检疫合格的实验动物方可进行实验操作,否则,退出动物室。
3. 以上要求适用于暂养的教学动物。
六、暂养区的实验动物准入
暂养区实验动物主要是指大、小鼠,其他可饲养的实验动物在普通环境暂养。
暂养区的实验动物不能进行繁育,只适用于需要影像检测、手术、行为学观察或其他屏障外操作后,动物需要继续饲养、但又无法返回屏障设施的情况。
目前,国家对实验动物暂养区的管理还没有明确规定。因此,任何实验者需要使用暂养区饲养实验动物,必须进行申请,陈述使用理由,由实验动物中心管理人员进行审核,中心领导集体商议核准后方可使用。
严格控制暂养区的实验动物饲养规模和饲养周期,具体饲养数量和时间根据实验者申请和管理人员审核予以确定。
七、生产区的实验动物准入
目前,生产区不接收外来实验动物进入屏障设施。生产区有严格的管理流程和体系,自成一体,不向实验者开放。
八、实验供应商的分级管理制度
实验动物中心根据目前屏障设施动物来源情况,对重点实验动物供应商进行暗检。依据暗检数据,经IACUC委员会论证,将供应商分为两个等级:
(1)连续暗检三次,实验动物质量均符合国家标准的供应商,通过IACUC委员会论证后,其提供的常规SPF 级实验动物(含突变系)在合格的情况下,完成3-7天的常规检验检疫后即可进入屏障设施检疫室或饲养室,检疫及抽检按照各区域的管理制度执行。
目前,属于这种情况的供应商有:北京维通利华实验动物技术有限公司、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省医学实验动物中心、广东药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珠海百试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中山大学实验动物中心、赛业(苏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七家。
(2)不满足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其提供的实验动物原则上均需要进入隔离包或IVC进行动物质量检测,检测费用需实验者自付,检测时间约15个工作日,动物检测合格后方可转入屏障环境饲养室。
(3)对任何供应商,如果自检、暗检、抽检和常规检疫中出现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情况,中心会将检测结果告知实验者及供应商。原则上,自通报之日起6个月内不接受来源于该供应商的实验动物进入屏障环境饲养室;如出现MHV等烈性病原的情况,则12个月内不接受来源于该供应商的实验动物。
(4)本中心将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扩大暗检供应商范围。
九、实验动物的“点对点”运输制度
本中心涵盖的屏障设施不接收实验者经手的实验动物。如果实验动物来源于供应商,供应商应与本中心屏障设施主管联系派送动物,直接进行“点对点”动物转运。建议执行程序:
(1)实验者与供应商联系订购动物,预留相关设施主管的联系信息和方式。
(2)课题组实验者将订单信息(课题组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订单编号、动物品系、数量、费用金额以及获准进入的实验区域编号等)报给相关设施主管。
(3)供应商直接与设施主管对接,核对实验动物类型与数量,联系动物运输和接送事宜,约定合适的工作时间交接动物。非工作时间的实验动物交接,应按照加班处理。
(4)供应商货到中心,设施主管约实验者、实验区管理人员一同接收。
(5)本规定也适用于教学动物。
十、广州校区各校园实验区域、生产区域编号及分布
(1)广州分中心北A1区:屏障环境动物实验区,位于北校园39 号楼二楼东侧。联系电话:020-87331403。
(2)广州分中心北A2区:屏障环境动物繁育区,位于北校园39 号楼二楼中间,联系电话:020-87331403。
(3)广州分中心北B 区:屏障环境动物实验区,位于北校园39号楼二楼西侧,联系电话:020-87331403、020-87331393。
(4)广州分中心北C 区:普通环境动物实验区,位于北校园39 号楼一楼西侧及后院内,联系电话:020-87331234。
(5)广州分中心北D 区:屏障环境动物实验区,位于北校园40号楼四楼,联系电话:020-87330026。
(6)广州分中心北E区:屏障环境动物实验区,位于北校园何母楼三楼。联系电话:020-87333793。
(7)广州分中心北F区:屏障环境动物实验区,位于北校园何母楼二楼中区和东区。联系电话:020-87333793。
(8)广州分中心北G区:屏障环境动物实验区,位于北校园何母楼二楼西区。联系电话:020-87333793。
(9)广州分中心北H区:屏障环境动物实验区,位于北校园何母楼一楼。联系电话:020-87333793。
(10)广州分中心东A 区:屏障环境生产区,位于东校园实验动物大楼三楼南区,联系电话:020-39943252。
(11)广州分中心东B区:屏障环境动物繁育区,位于东校园实验动物大楼二楼南区,联系电话:020-39943346。
(12)广州分中心东C区:屏障环境动物实验区,位于东校园实验动物大楼二楼北区,联系电话:020-39943342。
(13)广州分中心东D 区:普通环境动物实验区,位于东校园实验动物大楼一楼北区,联系电话:020-39943342。
(14)广州分中心东E 区:屏障环境动物繁育区,位于东校园实验动物大楼一楼南区,联系电话:020-39943346。
(15)深圳分中心E3-F3区:屏障环境动物实验区,位于深圳校区医学园3栋E3座三楼。联系电话:0755-23260115。
(16)深圳分中心E3-F4区:屏障环境动物繁育区,位于深圳校区医学园3栋E3座四楼。联系电话:0755-23260115。
(17)深圳分中心E4-F1区:普通环境动物实验区,位于深圳校区医学园3栋E4座一楼。联系电话:0755-23260115。
(18)深圳分中心E3-F2区:普通环境动物实验区,位于深圳校区医学园3栋E3座二楼。联系电话:0755-23260115。
(19)深圳分中心E1-F5区:屏障环境动物生产区,位于深圳校区医学园3栋E1座五楼。联系电话:0755-23260115。
(20)广州分中心东A区:屏障环境动物生产区,位于东校园实验动物大楼三楼南区。联系电话:020-39943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