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实验动物中心关于实验动物“点对点”运输的说明
实验动物运输过程的规范管理是保障动物质量的重要环节。现就中山大学实验动物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建立的实验动物“点对点”运输制度说明如下:
一、实验动物“点对点”运输,即中心要求提供实验动物的设施与本中心拟接收实验动物的设施之间直接对接,进行“点对点”实验动物转运。本中心屏障设施不接收经实验者转运的实验动物。
二、中心生产区为本中心屏障设施提供实验动物应严格遵守“点对点”运输管理。中心生产区为本中心之外的设施提供实验动物,可不受此制度限制,只需遵守对方设施的管理规定。
三、中心生产区与中心各设施的实验动物“点对点”运输。
(1)实验者完成笼位预约后,明确拟开展实验所在的屏障设施;
(2)在中心网站“动物生产管理”系统进行实验动物订购,清楚填写拟开展实验所在的屏障设施区域名称;
(3)完成订购后,实验者将订单信息(课题组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订单编号、动物品系、数量、获准进入的实验区域编号等)报给相关设施主管;
(4)生产区工作人员与相关设施主管对接,核对订购实验动物类型与数量,信息准确无误后,约定实验动物交接时间;
(5)生产区安排人员将订购的实验动物送至屏障设施,设施主管安排人员核对,准确无误后,进行实验动物交接。
四、供应商与中心各设施的实验动物“点对点”运输。
(1)实验者完成笼位预约后,明确拟开展实验所在的屏障设施;
(2)实验者与供应商联系、办理好订购后,将相关设施主管的联系信息和方式给供应商;
(3)实验者将订单信息(课题组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订单编号、动物品系、数量、获准进入的实验区域编号等)报给相关设施主管;
(4)供应商直接与设施主管对接,核对订购实验动物类型与数量,信息准确无误后,约定合适的工作时间交接动物。非工作时间的实验动物交接,应按照加班处理。
(5)供应商送货到本中心指定的屏障设施,设施主管安排人员核对,准确无误后,进行实验动物交接。
五、本规定也适用于教学动物。
中山大学实验动物中心
2019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