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动物中心北校园动物实验设施通过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现场评审
中山大学实验动物中心北校园动物实验设施顺利通过广东省
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延续合并变更)现场评审
2017年7月20日,广东省科技厅组织专家组对我校实验动物中心北校园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延续合并变更)进行了现场评审。中山医学院陈琼珠副院长、蔡卫斌院长助理、生物安全办公室叶儒霏主任、实验动物中心黄河清副主任以及北校园动物实验部技术人员参加了评审会议。
黄河清副主任首先对中心的动物实验室基本运行情况、人才队伍建设、管理及培训制度、实验动物生产和使用等向专家组进行全面汇报,在分析所取得的成绩以及存在问题基础上,重点强调了学校对中心的体制改革和发展建设的新要求。
根据《广东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广东省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要求,专家组审核中心的申报资料,对北校园动物 实验室的环境进行现场全面的考察,对设施设备、原始记录、环境检测、饲料垫料检测、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文件、中心管理制度和标准操作规程、从业人员资质证 明材料和培训记录、实验动物质量证明、动物实验设施使用证明等文件资料进行了详细审查。结合现场口试、笔试和技术操作考试成绩等综合评定,专家组一致认为 中心实验动物设施、人员等符合审查要求,并从管理和专业的角度对中心的组织架构、生物安全管理、设施运行管理等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最后,中山大学实验动 物中心北校园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延续合并变更)工作以517分的总成绩顺利通过评审。
中山医学院陈琼珠副院长代表学院对科技厅和专家组对中心实验动物工作的支持表示感谢,表示将对专家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逐条落实,加强实验动物服务平台的建设,为我校实验动物科学研究等工作提供更好的支撑、保障。
黄河清副主任汇报中心许可证工作
广东省科技厅专家组在审核材料
实验动物中心(北校园)大堂焕然一新
